其實貓貓對此新名詞有點反感。在貓貓眼中, 提倡集體回憶的人, 都唔化。 我就是「回憶」的受害者。
我家的老爸係個鐘愛回憶的人, 對他而言, 甚麼也值得紀念, 甚麼也要保留。 但他從沒理會間屋的面積, 一生人流流長, 要紀念的何其多, 怎可甚麼也要保留? 為了個人的私欲, 卻影響家中其他成員, 是多麼的令人煩厭(成屋都是陳年舊物)
看! 只是家中有一個這類人, 已令人窒息, 但香港卻有一班為保留而要保留的人, 根本就無考究有甚麼價值就大叫保留。 他們只是隔岸觀火, 「場火燒得很靚, 由它繼續燒….」但沒有想到場火破壞別人的財產。
香港地方細, 又發展得快, 當然要去舊迎新, 就如間屋裝修都要丟舊傢俬。
想訴求時, 都要衡量本身有冇資格….
說實話, 我很同情住在灣仔藍屋的人, 那只一座舊到發霉的建築物, 完全冇歷史價值, 亦沒有用上特別設計或材料。 但因為只是漆上藍色, 便被要求保留, 那為何不拆了它後, 將該的重建區, 限定為藍色。 有心保留, 就應在計劃之中。
法國的梵爾賽、 中國的紫禁城、香港的港大的建築物、英國的大苯鐘、日本大板的大板城、歐洲的城堡, 埃及的神殿、金字塔都係為保留、印証歷史、朝代、君王而建。 而不是隨便找件日見夜見的日用品、建築物來保留。
「集體回憶」不見了才叫回憶, 日見夜見時又不見甚麼回憶, 多义餘!